根据国标GB15091-1994《食品工业基本术语》的定义:食品原料为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原始物料。食品配料为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并存在(包括以改性形式存在)于最终产品的任何物质;包括水和食品添加剂。
同时,国标认为配料包括了主料、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加工助剂和酶。
这一定义显然与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食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相冲突。
本网站的分类沿用食品原料和食品配料的名称。不采用辅料的名称。根据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食品添加剂单列。
配料指的是公认安全的可食用物质,指用于生产制备某种食品并在成品中出现的任何物质,但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配料在用于加工食品时三用量一般在3%以上。配料与食品的界限具有相对性,有时某种配料本身就是食品(如酱油),但它用于一些食品加工时却成了配料。
食品原料相对于食品配料而言在食品成品中的比重大的多,大于50%以上甚至更多。原料与食品的界限具有相对性,有时某种原料本身就是食品(如水果),但它用于一些食品加工时却成了原料。
配料与食品添加剂的界限也有相对性,随着配料功能的提升,其在食品中的添加量可能会逐步减少而发展成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