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搜索项

最高法判红罐“共享”

信息来源:中国食品报     发布日期:2017-08-23 15:53:18    阅读:0

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加多宝与王老吉红罐凉茶之争,于8月16日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最终宣判——因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法院裁定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业内人士表示,希望二者从竞争转入到“竞合”,促进凉茶产业良性发展。律师则称,此次判决具有个案性质,提示企业务必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当事双方 尊重法院判决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结合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因广药集团及其前身、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对涉案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建树,各自发挥了积极作用,将涉案包装装潢权益完全判归一方所有,均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并可能损及社会公众利益。因此,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

在此基础上,广药集团所称加多宝公司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加多宝公司所称大健康公司根据广药集团授权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构成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的主张,均不能成立,对广药集团及加多宝公司的诉讼请求均予以驳回。

判决当天,王老吉和加多宝分别通过官方微博表示尊重法院判决结果。

王老吉表示,作为“已取得近七成的市场份额”的凉茶品牌,未来将“不断创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引领凉茶行业全面发展,继续推进国际化布局,把中国凉茶文化发扬光大,成为全球健康饮料的标杆”。

加多宝则“衷心感谢、热烈欢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公平公正终审裁决”,称该裁决“保护了民营企业正当合法权益”“体现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精神”,未来将“做大做强凉茶产业,在世界各地推广、传播中国凉茶文化”。 


社会各界 希望两巨头合力振兴产业

双方同时宣布“停战”引发了消费者的又一轮热议。在开放评论的王老吉官方微博,网民评论除了“站队”之外,也有不少声音在关注凉茶产业发展。有留言认为“不管官司谁胜谁输,超好的质量、良好的口碑才是产品生存下去的法宝”,有的说“希望这是最后一场,以后不要再打官司了,把王老吉做成可口可乐级别的饮料”。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今年3月发布的《2016年度饮料行业整体运行报告》显示,2016年,凉茶行业市场销售收入561.2亿元,同比增长4.2%,占整个饮料行业市场份额的8.8%,位居饮料行业第四大品类。随着消费者健康诉求的提升,以凉茶、纤维饮料、近水饮料为代表的新品类迅速增长,在市场中已跻身主流。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场官司尘埃落定,而未来市场的竞争不会仅仅局限在红罐上。

在饮料企业工作多年的李先生认为,此番“共享”将有利于凉茶产业的良性发展。他表示,加多宝与王老吉长时间的纷争已经影响到凉茶行业的有序发展,一些消费者也因此流失。在竞争激烈的饮料行业,两大凉茶巨头消除对立将有助于合力振兴产业。

中国品牌研究院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员朱丹蓬表示,此次判决将让二者从竞争转入到“竞合”的全新时代,这对行业来说是一个福音,意味着中国凉茶行业可能走向做大、做精、做细、做深的新局面,两家的共同努力或将中国凉茶文化打造成一张红色的“国家名片”。未来,随着双方把精力放在产品升级、创新以及服务消费者上,国家、行业、企业、消费者都将从中获益。


法律人士 企业应主动做好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的判决尽管不具有普遍性,但是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司法实践的指导意义。他解释说,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保障和激励创新。

知识产权属于支配权,也就是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有权禁止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侵犯其特有权利。从保护私有权利角度来看,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独占使用是其主要特征。常见的共享权利基本都是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共同向申请国家授权并获得授权,这样两个以上的不同主体才可以共同享有和支配该权利。

而由法院来判决“权利共享”的情况并不多见,属于“个案”。但是,该案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和背景。

王老吉特有的红罐包装装潢,是经过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两家公司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物力,进行长期广泛宣传和使用,才使得该商品及特有的红罐包装装潢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建立起影响力和知名度,从而使红罐包装成为“知名商品包装装潢”,因此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但这并不是广药集团一家公司所积攒的商业信誉,加多宝公司也“功不可没”,对红罐成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作出了巨大贡献。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利益均衡等多角度考量,作出此次判决。

虽然红罐包装装潢由不同的市场经营主体共享,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但由于两家公司各自使用具有区别性的商标和标明各自的生产制造商的地址、名称,从而使广大消费者在实际购买时只要稍加辨别,还是可以很容易地选购自己喜爱的商品,这不违背市场消费的一般规律。此次判决主要是本着民法的基本原则来适用,综合考虑加多宝公司对该凉茶的红罐包装装潢在社会公众及广大消费者心目中产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都作出了实际积极贡献,如果只判归一方使用,而不允许共享使用,有违公平公正原则。对加多宝公司来讲,是极为不公平的。

张建民表示,此次判决具有个案性质,并不普遍适用。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没有欧美“判例法”的适用空间,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创新和保护公平竞争。张建民建议,企业在创始之初,务必重视提前着手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而不要等到发展后期或遇到纠纷才引起重视;要提早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从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专利保护等进行多领域多渠道的有效保护。


媒体声音

一场官司,打了5年。比起5年前,如今的饮品市场,凉茶已经风光不再。对双方来说,红罐包装的意义或许已不重要。王老吉已占据了市场六成多的份额,而早在2015年,加多宝就已做好失去红罐包装的准备,大力推出金罐包装,当然也不可能再重返红罐时代。官司打完了,双方更应该在产品、服务的创新升级上投入更多精力。(北京日报)  


加多宝凉茶在广药集团把“王老吉”商标收回后改成金罐,不意味着加多宝放弃了对红罐包装的所有权,而且一开始加多宝就想区别两个商标,不会发生混淆的问题。即便今后都用红罐包装,市场上的消费者也已经比较清楚两家的商品了。

这一判决意味着今后广药集团可以用“红罐王老吉”,加多宝公司也可以用“红罐加多宝”,但是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不能侵犯对方的商标等。但是,判决背后可能会引发其他问题,如果其他品牌凉茶也用了红罐包装,王老吉和加多宝谁去主张权益?(新京报)  


凉茶行业的两大巨头 “停火”,意味着凉茶行业将迎来一段时间的平静期,行业的发展也会相对渐好。但有业内人士认为,此前两家企业虽然将凉茶行业发展壮大,但已经使该行业面临天花板,想要突破也有一定难度。

据统计,目前,市场上大大小小的凉茶品牌超过50个。出于市场规模及准入门槛相对较低等缘由,药企也在涉足凉茶,除早些年的和记黄埔、潘高寿药业外,越来越多的企业如同仁堂、桂林三金等也纷纷加入其中。被加多宝、王老吉等企业做大的凉茶“蛋糕”,正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垂涎于此。但是,经过井喷式的发展,凉茶行业已略显疲态。越来越多的入局者,使得凉茶行业的蓝海渐渐泛红,退局者也不在少数。

从偏隅一角的民间配方到形成百亿级市场,凉茶是中国饮料行业当之无愧的传奇。但整个行业处于泛红状态,对于加多宝与王老吉来说,此次纷争的落幕,作为行业发展节点,力求突破才是首要因素。(北京商报)


各方观点

竞争不仅仅是红罐

精准营销CEO蒋军:金罐之后,红罐只有象征意义,加多宝就是得主动放弃红罐,要与王老吉区隔开,这才是进步的表现。未来市场的竞争,不仅仅是局限在红罐之争上。    

清华大学快营销研究员孙巍:王老吉与加多宝共享红罐包装,这对凉茶品类利好,能挽救品类的衰退。官司之后,加多宝是否会再上红罐,还得内部大数据分析,毕竟风险很大。因为企业的营销费用、资源和队伍是有限的,集中推一个产品比推两个产品效果更好,除非是金罐产品不行了。

合效策划机构创始人韩亮:红罐争端就此告一段落,再有纠纷就只能归结为“炒作”了。至于加多宝要不要换回红罐意义不大,但不排除重新推出红罐包装来干扰竞争对手,毕竟可能存在部分消费者仍对红罐加多宝“情有独钟”。

第一赢销网营销研究院院长于建民:金罐消费已经成熟,主力地位不会动摇,换红罐只存在战略性的防御意义。   

上海劲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倪旭康:加多宝付出那么多代价才让金罐活下来,实在没有必要再去蹚浑水了。


链接

1.红罐之争

2012年7月,加多宝向北京一中院起诉广药集团新发布的红罐王老吉外观设计侵犯了加多宝权利。几天后,广药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加多宝红罐凉茶外观设计侵权。最高法将此案的两案合并交由广东高院审理。

2013年5月15日,广东高院开庭审理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红罐之争”案。

2014年12月19日,王老吉胜诉,加多宝被判赔1.5亿元并停止使用、销毁所有涉侵权红罐产品,加多宝随即上诉。

2015年4月20日,加多宝金罐包装正式上市。

2015年6月16日,最高法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两案。没有当庭宣判。

2015年12月21日,广药集团将加多宝公司诉至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广药集团诉称加多宝饮料包装与王老吉相似,要求加多宝停止侵权,赔偿损失3亿元。

2017年8月16日,最高法终审判决,王老吉与加多宝“共享”红罐包装。

2.广告语之争

“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

2012年11月30日,广药集团以加多宝公司“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语涉及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索赔千万元,同时向法院申请诉中禁令,要求被告停止使用此广告语。2013年1月,广州中院下达诉中禁令,裁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该广告语。

广州中院做出一审宣判,裁定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语属于虚假宣传,要对所有宣传予以撤回,同时赔偿广药集团1000万元损失,公开道歉。

“怕上火,喝王老吉”

2012年7月,加多宝就王老吉“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将其告上法庭。2013年12月,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驳回了加多宝的诉讼请求。2014年3月,王老吉起诉加多宝“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王老吉向加多宝及其经销商索赔500万元。

2015年12月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怕上火”广告语专属王老吉品牌,加多宝须立即停止使用该广告语,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500万元。

“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

2013年8月,广药方面起诉加多宝及两家零售商“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广告语涉嫌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做出诉中禁令。

2014年11月17日,广州中院下达判决书,一审判定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宝”“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等3条广告为虚假广告,并判加多宝撤销原广告,向王老吉赔偿500万元,并在多家媒体公开声明。2016年3月8日,广东高院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加多宝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7连冠”

2014年6月,王老吉以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7连冠”以及与此内容或表达相近似的广告内容,侵占了王老吉凉茶的商品声誉,构成虚假宣传。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20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100万元。

2014年12月,北京三中院一审判定“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广告宣传语构成虚假宣传,判定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300万元。随后,加多宝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2015年7月23日,北京高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罗晨)